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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2014-10-25 09:30:43Sources:This siteViews:1645
近日,叶氏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氏润滑油”)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签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大力士”。具体信息如下:
1.商标注册证书号:第 3796083 号
2.注册商标名称:大力士
3.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
传动带防滑剂;工业用脂;燃料油;工业用油;发动机油;传动带油脂;传动带用润滑油;润滑油;润滑脂;润滑剂
4.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 2005年08月07日 至 2015年08月06日
香港叶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早在2003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大力士”商标,然而在公告期内,却受到某竞争对手提出的异议。经过十年的申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依据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对手异议理由不成立,并向叶氏润滑油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公司简介
叶氏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叶氏化工集团(股票代码:00408)子公司,其生产润滑油始于1992年,以【Hercules力士】、【Pacoil博高】两大品牌为主的汽车及工业、特种润滑油等产品系列一应俱全。
力士润滑油包括一系列汽车及工业润滑油 产品,如发动机油,不冻液,系统冷却液,刹车油,自动排挡液等,技术上广泛与路博润(LUBRIZOL)、雅富顿(AFTON)、润英联(INFINEUM)等国际知名企业合作,采用国际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全面引进进口基础油、世界著名品牌的添加剂及技术配方,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控制生产,确保产品水平与世界同步;
产品先后通过美国石油学会API认可及沃尔沃(VOLVO)、康明斯(CUMMINS)、丹尼森(DENISON)、博士-力士乐(BOSCH-REXROTH)等公司认证。
公司在2007年度中国质量放心企业评选中被消费者投票当选为“消费者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企业,2009年6月力士牌工业润滑油、发动机润滑油获湛江市科学技术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2009年10月公司与“吉利集团 ——上海华普汽车公司”
签订合作开发甲醇汽车项目,此项目已列入国家科技部863计划和国家“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在甲醇汽车润滑油的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力士甲醇轿车专用机油”已申请国家专利,专利号为:200810163267.7。